招标信息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涉及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涉及110 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段于1998年竣工通车。线路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100km/h。本次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位于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段(起点YK4+348.580,终点YK27+545)和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起点YK47+760,终点YK67+590),共计5个施工标段,改扩段全长40.119公里。

  因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建设影响,现对影响范围110kV、220kV电力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内容如下:220kV温江温楠新建线路长度3.0km,新立杆塔10基,磐江磐楠新建线路长度2.8km,新立杆塔8基;110kV清万大1548大桥T接线/试验专线1305线新建电缆路径长度0.85km,新立杆塔2基;110kV万象1312线/万磐东1306线/象万岸1217接线新建线路长度0.4km,新立杆塔3基;220kV龙象2Q79/龙阳2Q80线新建线路长度4.0km,新立杆塔11基。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涉及110kV、22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如需)、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监理等招标人所需要的本项目所有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

  以上招标人需要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市场调研、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结果、资料整理移交、配合招标投诉处理等所有招标代理事宜。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造价、投标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如因上级部门或招标人要求采用其他模式招标的(如设计、施工分开单独招标),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2.3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次招标工作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1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或一个110千伏及以上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查询结果)。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5年 1 月 9 日至2025年 1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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