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省海安监狱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8 副食品   食品   食品采购  
项目名称:贵州省海安监狱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元/月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制造。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 

3、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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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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