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垂杨柳医院自助售卖机供应商遴选项目
序号 | 自助机功能 | 主要销售物品 | 拟定设置位置(最终设置地点根据医院要求确定) | 管理费(含电费) |
1 | 智能货柜+口罩机 | 主流饮品、零食、口罩 | 门诊楼一层大厅 | 不低于460元/月 |
2 | 智能货柜 | 主流饮品、零食 | 门诊楼二层大厅 | 不低于460元/月 |
3 | 智能货柜 | 主流饮品、零食 | 门诊楼三层大厅 | 不低于460元/月 |
4 | 智能货柜+口罩机 | 主流饮品、零食、口罩 | 发热门诊 | 不低于460元/月 |
5 | 自助咖啡机 | 咖啡 | 门诊楼一层走廊 | 不低于460元/月 |
6 | 40孔充电宝设备 | 充电宝租赁 | 急诊 | 不低于460元/月 |
7 | 40孔充电宝设备 | 充电宝租赁 | 门诊楼一层服务台 | 不低于460元/月 |
8 | 共享轮椅×2组 | 轮椅租赁前一小时免费 | 门诊楼一层 | 3类设备共计不低于460元/月。此3类设备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前提下,智能货柜方可经营 |
共享轮椅 | 轮椅租赁前一小时免费 | 住院部 | ||
环保袋售卖设备 | 可降解环保袋 | 一层药房外 |
遴选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及规定日期投递遴选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贴在自助机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