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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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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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城北医院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城北医院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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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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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靖江市,北起纬二路,南至空调暖通交易中心,东接城北园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西邻新建路。 2.2工程规模:新建城北医院55699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04平方米,包括二级综合医院24145平方米,养老护理中心14955 平方米,行政办公3549平方米,垃圾房、门卫、连廊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95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11955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685平方米,作为战时甲类核6级常6级医疗救护站),污水处理池240平方米。本项目病床床位250张,疗养床位300张。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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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进场后发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上述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承包人需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且不计息。(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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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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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9月-2024年1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投标人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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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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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