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耗材供应链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耗材供应链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