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各县分公司车辆维修 服务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各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四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各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四次)
2.2 项目编号:GZ24
2.3 招标范围:濮阳市各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
求”)。
2.4 服务期限:3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6 标段:一标段:濮阳县车辆维修服务
二标段:清丰县车辆维修服务
三标段:南乐县车辆维修服务
(每标段拟入围1-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在濮阳区域(市区或县均可)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供应商需具有交通管
理部门颁发的三类企业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或经营备案证明;
3.3投标人应当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4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及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