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5月份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二公司承建的广东街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各项目资金已完成筹备,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现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01-广东街项目:广东街(鹿山路-泰山路)生态化综合提升工程全长 713km,道路宽为 29 米;横塘路(昌普路-五福桥)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330 米,道路宽为 24 米;西街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472米,道路宽为 16 米;林枫路(马运路—华山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521 米,道路宽为 16 米;康佳路(景山路—华山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288 米,道路宽为 1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信号灯、道路照明、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
项目地址:苏州市高新区。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