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CX项目海域取水工程位于山东省海阳市辛安镇,取水工程位于西赵家庄村南侧、丁字湾大桥东北方向,场地北距辛安镇约9.0km(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下同),东北距海阳市约26km,西北距莱阳市约45km,西南距青岛市约75km,东北距烟台市约102km,距辛安镇约4.6km,西北距行村镇约7.9km。厂址东距海阳核电站约39km。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座取水导流堤及一座大件码头。取水导流堤位于取水明渠两侧,右侧取水东堤长1342.84m(含连接通道49.585m),堤顶兼做大件道路,大件道路宽10m。左侧取水西堤直立段长134.93m,取水西堤斜坡段长983.58m。取水闸门井和取水东堤之间的岸线位置设取水闸门井场地护岸,总长度39.78m。陆域直立岸壁连接取水西堤直立段和取水闸门井,总长41.85m。为满足取水闸门井的干施工条件,采用临时围堰连接取水东、西堤共同形成海上围闭止水条件,临时围堰长约213m。大件码头由1座平台、1座引桥、2座系缆墩组成。平台长108m,宽40m,顶高程5.0m,通过栈桥与取水东堤的堤顶道路相接。栈桥长155m,宽11.0m,顶标高3.5~5.0m。系缆墩设于平台两侧,平面尺寸6m×6m,通过钢引桥与码头平台相连。钢引桥长9m、宽1.5m。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
2.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2.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2.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