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为入围3家律师事务所为临夏州分行提供金融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纠纷、工程、不良贷款诉讼、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次法律服务单位入围采购无估算金额,律所入库之后签订委托合同。入围期限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须具备三名(含)以上的专职律师,均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含)律师执业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证书、投标人单位人员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执业执照上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3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圆整】(¥【4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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