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汤阴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食品产业园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弘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需的 保温材料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汤阴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食品产业园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兴隆路与新民街交叉口西北角。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257.99平方米,主要包含: 1#冷库建筑面积 3445.54 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 5593.3 平方米、4#办公楼建筑面积2913.44 平方米、5#配套楼建筑面积 3255.96 平方米、南大门建筑面积 49.75 平方米、1#-13#楼外立面改造、室外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及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 年11 月26日 至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