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景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武陵源景区智慧旅游服务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武发改审批[202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武陵源景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陵源景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项目(一期)
2.2 招标范围:武陵源景区智慧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2.4 规模:建设景区综合管理平台、游客服务平台、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景区数据中心等内容,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5 服务期限:签定合同生效以后12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软件平台建设、测试、调试、上线工作,验收合格后软件免费服务期为3年。
2.6 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未提供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 网上查询截图),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