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雄忻高铁四电及相关工程(XXQD)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XXQD标段。
2.2工程概况:雄忻高铁由雄安站南端引出,向西经雄安新区、保定市徐水县、莲池区、清苑区、满城县、顺平县、望都县、唐县、曲阳县和阜平县,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区、五台县、定襄县,引入大西高铁忻州西站,正线长度为342.661km,其中河北省境内227.794km,山西省境内109.94km。我工区承建山西段设计时速为350公里/小时的双线高速铁路,共设五台山、五台县、定襄北、忻州西(既有车站)4座车站,顿村1座线路所。
2.3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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