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新牌坊综合办公区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接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新牌坊综合办公区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牌坊综合办公区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加洲花园A1、A2幢,原为档案库房(已搬迁),共二层,房屋为自有产权,现因办公需要将该空置房产改造为综合化办公场所,装修面积约2818平方米。本项目为消防工程。
2.3项目预算金额:约7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不限于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排烟系统等内容,具体要求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不亏损;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库的记录;
3.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业绩。
3.10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上参与投标。
3.1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