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园施工项目于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徐母塘路。先进制造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总装车间一栋、研发楼一栋、固废库一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6533.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403.04㎡,地下建 筑面积3130.09㎡。地上5层,地下1层,最大高度23.99m,最大单跨24m,最大单体建筑 面积33645.18㎡。总装车间建筑面积33645.18㎡,研发楼建筑面积9562.87㎡,总装车间、生活研发楼预制装配率为55.6%,“三板”应用比例为73.2%。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含基坑支护)、土建(不含桩基工程)、水电安装、钢结构、幕墙、室内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室外附属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所有权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生产商还需具有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1.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混凝土使用地点最大百度地图运距不得超过30公里。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含)。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3年有供应过房建项目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3.1.7投标人与母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的控股公司,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具有唯一性。
3.1.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3.1.10其他要求:生产商分公司需有母公司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要有具有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3.1.11投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5年1月9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13日17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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