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淝河镇安百苑A、B区门面房外道路维修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招标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安百苑A区门面房外道路维修约3256㎡,B区零星维修面积约100㎡。包含不仅限于原道路拆除,路基处理和施工,路面施工,原检查井升降,垃圾外运等完成道路维修的一切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如有),投标人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招标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中标后须完成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概算:105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0、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6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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