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第三方机构开展结算客户引流及收单场景建设服务单位三家(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第三方机构开展结算客户引流及收单场景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第三方机构开展结算客户引流及收单场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第三方机构开展结算客户引流及收单场景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
(2)第三方支付机构需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批的业务类型与合作的业务类型一致;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支付机构业务许可证或收单外包服务备案等经营证件材料真实效性;
(4)第三方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具备满足在分行所辖区域开展业务的经营场地、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第三方机构应进行本地化管理,至少以合作省域为单位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分行选择的合作机构须覆盖分行经营区域;
(6)第三方机构的收单产品、营销能力和服务在分行经营区域具备市场竞争优势;
(7)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9)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申请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是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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