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宣恩县实验室检测设备更新及能力提升项目之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房屋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

2、项目名称:宣恩县实验室检测设备更新及能力提升项目之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房屋改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478481(万元)

5、最高限价:59.478481(万元)

6、采购需求: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房屋改建工程范围为污染区内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排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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