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水管   排水管网建设   排水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建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

2.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期)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起自龙潭路与北天门大街交叉口,向东止于现状水泥道路,道路全长256米。红线宽度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强电管网等。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53.814119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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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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