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华HG14海上光伏施工二标段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华HG14海上光伏施工二标段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东侧海域,离海岸8km,计划沉钢管桩3756根,安装35m*60m钢平台939个。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汽车吊 |
2 |
包件划分 |
全部部件为一个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4年10月25日起租,暂定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6月25日,冬季1、2月休息,故租期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用于钢结构制作基地光伏平台吊装(广利港制作基地) |
5 |
使用地点 |
钢结构制作基地(广利港制作基地)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4台300t汽车吊 |
7 |
设备能力 |
保证24小时作业。 杆长13.8米时最大吊重300t,不带配重机身重量72t。 |
8 |
人员要求 |
配备4名人员,保证24小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符合,年龄不大于55,配员齐全 |
9 |
租赁方式 |
月租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6月25日 |
11 |
供油方式 |
乙供 |
12 |
维修保养 |
包干,乙方自行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中标后需先签订安全协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3 日 14 时至 2024 年 10月 8日 14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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