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心机房UPS蓄电池更换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供应商征集公告
日期:2024-07-01 中国建设银行   UPS   蓄电池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8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UPS蓄电池供货安装的成功案例。

11.供应商提供所投UPS电池品牌厂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排污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所投电池品牌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UPS厂家承诺配合调试的原厂授权函、电池监控厂家承诺配合调试的原厂授权函、动力监控系统厂家承诺配合调试的原厂授权函,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电池为完整、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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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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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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