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丰台区项目临时供电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收缴房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2082160.16 元。
2.4本招标项目施工周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根据国网北京市供电公司批复供电方案及设计图纸,完成新建开闭站1座及外电源工程(电源引自北京市丰台区某开闭站,长度约1325米、新建电力排管约43米、新建三通井1座)和500KV箱变10座,其中:①居住用地1地块新建3座箱变,电源由新建开闭器串接至1#、2#、3#箱变,长度约1132米;②居住用地2地块新建3座箱变,电源由新建开闭器串接至4#、5#、6#箱变,长度约1139米;③居住用地3地块新建4座箱变,电源由新建开闭器串接至7#、8#、9#、10#箱变,长度约1349米,及随路管井等施工图图示和清单所有内容,通过供电局验收并完成发电及后期调试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②承装类三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必须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双准入系统”备案企业。
3.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近3年(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送变电(包含供配电)工程业绩。
3.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承担项目经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本单位注册信息截图。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内:
投标人: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主体”。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①在“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均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均未被列入“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发),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