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北流市财政局以〔北流市政府采购计划书(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G3-80679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北流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北流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北流市范围内。
工程规模:治理河长15.12km,估算投资为6127万元。
服务期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安排和业主要求的时间完成。
招标范围: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包含1、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民乐镇贺平村河段治理工程;2、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民乐镇斗口村~莲塘村河段治理工程;3、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民乐镇水岸村河段治理工程;4、广西北流市民乐河民安镇高车村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工作内容包括:勘察(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项目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和按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良好信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5 月21 日09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