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滦河   续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滦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工程施工;2)建设地点:(请登录);3)建设规模:总干渠疏浚治理5.3公里,改造水闸2座;滦乐干渠疏浚治理23公里,新建水闸2座;西干渠总用干疏浚治理12.06公里,渠系建筑物改造5座,信息化建设等;4)合同估算价:14131.77万元5)计划工期:10 个月;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内容)。3.4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7 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非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上述份额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大(中)型企业分包承诺函”;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函》,如不分包,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4-26 00:00至2024-05-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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