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绥阳县禁毒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升级改造   绥阳   禁毒  
项目名称:绥阳县禁毒基地升级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44000.00元

最高限价:244000.00元

采购需求:禁毒教育基地升级改造。(详见清单,清单另附)

服务期(交货期):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查询投标人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查询投标人截图,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

2、特定资格条件

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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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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