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室内弱电及室外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4-24 弱电   智能化   智能化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民委发〔2015〕1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建设地点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室内弱电及室外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请登录)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室内弱电及室外智能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20444.58㎡合同估算价552(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67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含周界警报系统)、门禁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等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 年0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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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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