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采购2024年数据整合治理及系统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18.91】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100%份额】。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112.1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星号条款(不可偏离项):★评审过程中,若参选人技术部分得分小于24分,则该参选人不能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数据治理类或平台对接类或系统集成类业绩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