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储能技术公司井下工程四类投资及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设计框架组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司涉及到井下工程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均由各分公司自行组织选商,存在选商及审批流程时间长,设计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造成项目设计时间较长、进度滞后。为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计划通过统一招标程序,加快审批流程,深化制程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2.2采购范围
(1)针对公司2025-2027年计划实施的储气库井下工程四类投资项目及维修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单井工程设计、物资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以及对应的费用测算(估算、概算、预算等)等相关设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本项目估算额600万,单项合同金额到达100万以上的设计项目不在本采购范围内。
2.3标段划分
本谈判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4服务地点:
储能技术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所在地。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各个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工期按照委托方的具体要求执行。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1 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天然气行业井下作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 .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采购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1 采购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2.2.2 采购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2.2.3 采购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3.2.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采购人承担。
3.2.2.4 采购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采购人全部承担。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井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石油天然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井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设计方签字。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2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1)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外,须承诺为本项目拟派至少2名服务人员,具备石油天然气工程相关专业(油气田开发或井下工程类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中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委派1名专职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服务(提供承诺书)。
(3)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18:00至2025年5月23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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