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服务2025询比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服务2025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403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日处理垃圾600吨/天,项目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 |
七、服务内容:负责完成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监测( 烟气、臭气、飞灰、炉渣、噪声、废水、雨水、土壤、地下水)等检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负责完成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监测( 烟气、臭气、飞灰、炉渣、噪声、废水、雨水、土壤、地下水)等检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 |
十、服务地点要求:2025年6月20日具备检测服务条件,合同期1年。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或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环境检测服务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 到 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