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市中心医院引洪路房屋改造(原电子研究所改集体宿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15 房屋改造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残联购买居家托养上门服务 

预算金额:288.000000万元(采购包1:144.000000万元;采购包2:14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288万元(二分包144万元,600元/月.人;三分包144万元,600元/月.人)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根据《泰州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我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家庭照料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上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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