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成都数字影视创制中心(一期)施工 / 标段已由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04-510124-04-01-547402】第FGQB-0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影视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影视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4-510124-04-01-547402】第FGQB-01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沙府路南侧,太和湖以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发包人要求变更或增减的相关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9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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