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天津新易贸易有限公司不锈钢冷轧委托加工项目,采购人为天津新易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谈判采购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新易贸易有限公司不锈钢冷轧委托加工项目。
2.2 采购编号:M4101000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不锈钢冷轧委托加工项目,主要加工产品为不锈钢成品卷/精整卷(依据订单合同确定)。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大周镇黄金大道1号。
2.5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委托加工:采购人提供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运送至响应人厂区,由响应人利用其充足的生产加工能力和完善的环保、应急设备,将该原材料进行冷轧、退火、精整等处理,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产出合格的产品(产品为订单中要求的不锈钢成品卷/精整卷),并按采购人要求在交付地点装载到采购人指定的运输车辆上。自原材料到厂至委托加工生产出成品钢卷完成交付装载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组织、辅料耗材、能耗、厂内转运、储存装载、安全保障、职业卫生、在线监测、环保达标等所有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响应人承担。
②其他服务: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原材料寻源(每月不低于7000吨)、技术指标指导、采购方案制定、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障、销售客户开发、销售方案制定等服务,响应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双方合同生效之日起3+12月,前3个月期满前20天,采购人对响应人进行阶段性评估,达到采购人要求,则执行后续12个月的继续合作;首期3+12个月合作期满前45天,进行综合评估,如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则协商续约,每次续约期限暂定为1年,另行签订续约协议。如任何一次评估未能达到合作预期,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作协议或续约协议。
2.7 服务要求:
(1)合作过程中,采购人负责委托加工过程原材料(不含辅材)采购和产品销售,除以上之外的所有委托加工成本均由响应人负责。
(2)委托加工原材料到场后,产品产出后,响应人应提供充足的场地供采购人无偿使用,负责进行货物看管;
(3)委托加工过程,响应人配合采购人的派驻人员在现场学习、跟踪指导生产等工作,需要的时候提供生活方便。
(4)严格贯彻节能、环保的指导思想,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响应人确保其技术能保障该方面合规运营。
(5)响应人不得由于自身原因而影响委托加工的正常推进。
(6)本项目所形成数据成果归双方所有,形成的专利由主撰写人一方所有。
2.8 技术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响应人具有一项不锈钢经营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