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省宁国市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宁国市   粮食储备库   储备库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二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宁国市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55号;

1.4招标人:宁国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NGS-GC(请登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请登录)

2.5建设地点:宁国市;

2.6合同估算价:83,408,970.00(设计费:163.547万元,施工费:8177.35万元)元;

2.7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待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预转固工作);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1)新建粮食储备库:规划用地面积46.46亩,建筑面积13365.33平方米,总仓容3.4万吨,包括建设平房仓(单跨23.4米)、药品暂存库、生产辅助用房、罩棚、检测中心、消防水池、仓间罩棚等,购置进出仓设施、通风设施等设备,配套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工程,其中检测中心1栋3层:面积1706.3平方米,高度13.2米,单跨18米。(2)老粮库改造:对原粮仓加固改造面积6895.62平方米,将平房仓改造成大米烘干加工车间,改造面积1314.51平方米,购置大米烘干(电加热供热)、加工、环保等设备,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设施改造等附属工程;具体实施内容由发包人确认为准;

2.9项目类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2.10其他: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钉钉”人脸识别考核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满足下列第1)项;或同时满足第2)和第3)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需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仓容量2.3万吨及以上的粮食仓储设计业绩。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钢结构厂房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4〕137号《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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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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