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租赁依据
巢马城际铁路CMZF-7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租赁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租赁租赁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巢马城际铁路CMZF-7标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批复实施公开租赁租赁。
2. 项目概况与租赁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正线全长60.691千米,联络线长11.742千米。全线共设巢湖东站、含山站、郑蒲港站、马鞍山南站和马鞍山东站5座车站。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CMZF-7标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含山站、郑蒲岗站、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
含山站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山水库上游,距离含山县城8公里。采用线侧下式站型,车场规模2台4线。建筑层数为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一层(附房有夹层),建筑高度为22.3米。
郑蒲港站位于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境内。采用线侧下式站型,车场规模2台4线。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附房有夹层),建筑高度为21.6米。
2.2 竞争性谈判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租赁机械为高空作业平台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等情况,详见《租赁机械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一包件(高空作业平台)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设备经营范围,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租赁商。
3.1.2许可和认证:响应产品租赁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安装,及时提供服务。提供拟出租机械设备型号、台套数、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拟提供租赁设备出厂日期2020年12月(含)以后,设备状况良好。
3.1.4财务能力: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可提供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重视设备租赁、供应、维修保养等环节过程管理控制,车辆设备质量有保证,能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响应设备合格证、检测报告、保险等合格证明资料随货同行。
3.1.6供货业绩:响应人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租赁机械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履约信用:近二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服务履约良好;近两年合同履约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1.8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能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2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租赁人限制响应的供应商。
3.3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19日16:00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