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等两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等两个项目土建专业分包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和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及东莞供电局10KV充电桩电力迁改项目工程的土建专业分包。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121.384233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二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将由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费率(%) |
镇区 |
保证金 (万元) |
标书费(元) |
1 |
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1 |
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105.152542 |
99 |
东莞市塘厦镇 |
/ |
/ |
2 |
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及东莞供电局10KV充电桩电力迁改项目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1 |
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及东莞供电局10KV充电桩电力迁改项目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16.231691 |
99 |
东莞市塘厦镇 |
/ |
/ |
注:(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由总包单位提供,其余安全生产设施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
(2)同一标的之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不同标的之间可兼中。
(二)采购范围: 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首开区供电设备迁改工程和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及东莞供电局10KV充电桩电力迁改项目工程的土建专业分包。
(三)承包方式: 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99%),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3.计价依据: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预算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设备〔2015〕16号)。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中无体现则参考施工期间的市场价。
(6)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如需发生政府规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
(7)台风抢修项目结算标准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7年版)》(南方电网定额〔2017〕11号)。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4. 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分包商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88%)×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其他费用(含交易服务费、总包代付费等)。
注:1:交易服务费:总包单位已付的中标服务费,总包代付费:总包代付的工人工资费用等;2:最终限价费率可与分包商协商,但是不得高于上表所列各项服务招标限价费率。
(五)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六)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提交。
(2)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4)总包单位应按总包合同要求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5)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6)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9)因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11)中标人应根据总包合同要求(若有)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并单独开列支付票据至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按实支付,不计入投标费率计算范围。
(12)因成交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1.因成交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2.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3.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投标人必须完成供应商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 |
若投标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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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20时至2025年5月15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