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19 15:00
一. 招标条件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桥涵工程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工期和工序要求对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桥涵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路线起于海丰县赤坑镇东北侧与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规划)相接起点桩号K0+530,路线自北向南走向,途经赤坑镇镇圩、上埔村、尧陂村、全福村,终点于海丰和汕尾城区行政交界处(百姓公庙附近),路线长5.254公里。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和通信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等)。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7米,其中行车道6×3.75米。全线共设桥梁全长155m/5座,均为中桥,设涵洞8道;设平面交叉15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5处;设立体交叉8处,其中车行通道6处,人行通道1处,人行天桥1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分批次施工。
招标范围: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桥涵工程
(2)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桥涵工程施工结束为止。(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GZC-2025-0019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鲁班网投标响应并经我公司调查合格的单位;
(2)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公路、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桥梁工程专业三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国中铁《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且不在《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5年 05 月 09 日15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5年 02 月 19日 15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