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基地围堤、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工程
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QS基地围堤、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工程 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天泵(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作业区,水域部分拟新建40万吨卸船泊位1个,码头长478m,宽38m;15万吨级装 船泊位1个,10万吨级装船泊位1个,码头长675m,宽28m;5万吨级装船泊位2个,工作船码头一座,码头长430m,宽64m。项目工期为自开工起31个月。
2、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天泵 |
2 |
包件划分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4月1日 |
4 |
工作内容 |
混凝土浇筑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鼠浪湖岛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2台 |
7 |
设备能力 |
天泵:60方/小时,56米输送距离 天泵:60方/小时,37米输送距离 |
8 |
人员要求 |
配备满足主管机关及承租方要求的合格操作持证人员 |
9 |
租赁方式 |
期租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共计 14 个月,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
11 |
供油方式 |
燃油由承租方负责 |
12 |
维修、保养、年检取证、保险 |
出租方负责 |
13 |
其它要求 |
1、性能良好,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承租方保留因设备维修、检验等延误工期向出租方索赔的权利。2、设备年限要求8年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备租赁资质,机械设备租赁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