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2.2工程概况:对双阳大街、东华大街、滨河路、学院大街、鹿城大街、鹿鸣大街、铁东路、禹山路等道路进行排水系统改造。改造雨水管线9912.18米,污水管线5579.54米,新建排水系站3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采购移动电源车2辆,液压动力站2台。
2.3 招标范围: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7招标控制价: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03月11日8时00分至2025年03月17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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