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九标项目声屏障立柱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1 高铁   中铁十七局   声屏障立柱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九标项目无砟轨道用声屏障立柱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一、二、三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站前九标项目

工程概况:新建雄安至商丘高铁站前工程XSZQ-09标段,标段投标造价35.05亿元,线路全长37.184km,总工期4年,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境内。主要工程内容为:1.桥涵工程:特大桥37.184km/2座,其中:聊城特大桥16.404km,阳谷特大桥20.779km。连续梁共15联,包含了转体连续梁2联,连续梁拱1联。2.制架梁工程:预制架设678孔简支箱梁,其中聊城特大桥478孔,阳谷特大桥200孔;10标段负责为我标段范围阳谷特大桥390孔箱梁架设。3.轨道工程:预制山东及河南段(含代建段)轨道板制作及运输Ⅲ型轨道板,共292公里轨道板预制及运输;铺设无砟道床87.822铺轨公里。4.大临工程:新建施工便道37.4km,材料场1处,混凝土拌和站4座,制梁场2座,轨枕预制场1处。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声屏障立柱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具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2份;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我国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外露钢构件(含预埋钢构件)防腐涂装均采用复合防腐层(多元素粉末共渗+钝化+封闭处理),防腐涂层工艺及检验方法应满足《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第3部分:附属钢结构》(Q/CR749.3-2020)。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设计速度目标值250km/h及以上铁路项目同种招标物资供货合同及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具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4.3其他要求:

4.3.1生产厂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4.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3.5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至2024年3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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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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