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8 年苏州市分公司吴江区处理中心(外包带设备)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2028 年苏州市分公司吴江区处理中心(外包带设
备)内部处理业务外包。主要涉及特快、快包进出口邮件的接卸、分拣、封发、
装车等外包处理作业。合同有效期3 年。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期间 |
分档结算说明 |
业务量区间(袋件)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常量期 |
合同期内,如处理业务量在 |
月日均业务量≦21 万 |
元/袋件 |
0.1523 |
21 万<月日均业务量≦24 万 |
元/袋件 |
0.1348 |
||
月日均业务量>24 万 |
元/袋件 |
0.1254 |
||
旺季 |
月日均业务量≦25 万 |
元/袋件 |
0.1533 |
|
月日均业务量>25 万 |
元/袋件 |
0.1294 |
||
常量期 |
合同期内, |
月日均业务量≦21 万 |
元/袋件 |
0.1143 |
如处理业务量超过 |
21 万<月日均业务量≦24 万 |
元/袋件 |
0.0968 |
|
月日均业务量>24 万 |
元/袋件 |
0.0874 |
||
旺季 |
月日均业务量≦25 万 |
元/袋件 |
0.1153 |
|
月日均业务量>25 万 |
元/袋件 |
0.0914 |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 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 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 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 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 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自2022 年3 月1 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时间)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年度结算满足500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3 月12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3 月18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