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8 交通   装备   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采购

预算金额:113.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4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恶劣天气分流管控装备可突破传统模式实现分流工作的自动化,在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分流时,前端装备可通过声、光、电、语音等多媒体方式提前对车辆进行引导,实现“提前预警、快速引导”的目标,由此提升网通行效率、减少恶劣天气发生时事故发生率,并可大大减轻民警分流时的工作量、同时提高执法安全性,本次采购2套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生效日后, 60 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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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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