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请登录) | 采购广丰区2025年政府专债项目编制服务项目 | 1 | 项 | 1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不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必须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6.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3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注册并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28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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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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