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53
项目名称:度假区海埂大坝水域曝气推流装置及生态浮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895894.12元
最高限价:3895894.12元
采购要求:完成度假区海埂大坝水域曝气推流装置及生态浮岛建设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水下打钢管桩,聚乙烯浮岛支撑架及推流装置安装,生态浮岛布置、喷灌系统安装及浮岛上水生植物种植及管护(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承诺:绿化管护质保期为12个月,设备质保期为24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4.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执行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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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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