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为全面贯彻公司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品牌经营,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使品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提高市场宣传效果,推进产品发展促销,扩大市场影响力,散播联通的知名度。宣传中国联通企业文化,对社会负责任的品牌形象,提出宣传物料及广告制作商采购需求申请。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1 |
条幅 |
厚布0.4-0.8宽(安装) |
米 |
2 |
... |
... |
... |
... |
详见附件清单 |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1450001.60元
1.4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 到货安装时间:自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日内到货安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交货)
1.6 送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范围为鹤岗市区及绥滨萝北两县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整体折扣90%,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规格型号要求;
2.5.4、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5.5、应答人提供的印刷标牌产品供货商应具体较强的设计能力,免费提供设计方案,由联通审核后进行制作;
2.5.6、若中选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有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所供产品与中选产品技术标准不符,或以各种理由不发货的,发生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2.5.7、付款条款:到货付款,每次订单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本次订单货款。至少需提供: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5.8、因部分产品需要安装,要求中选供应商在中选区域内(鹤岗市区或萝北县、绥滨县)具有常驻机构(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诺在中选后15天内在中选区域设置驻地机构。
2.5.9、应答人承诺设立常驻机构常驻人员(至少2人),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业务沟通、推进、落实的有效性;
2.5.10、应答人承诺在产品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中选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5.11、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5.12、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费(如需)、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电子招标适用)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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