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兴机场中转、航延酒店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分3个标包,项目总预算为300万元/2年(含税),其中车辆交通服务为非必须条件,可视供应商情况履行。
标包项目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标包进行投标,或同时对标包2及标包3进行投标,三个标包项目投标文件须分别购买及编制。标包2及标包3不允许投标人兼中。项目评审按照B类酒店(北京地区)、A类酒店(河北地区)、C类酒店(河北地区)的顺序进行。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以下符合条件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并注明所选择参加标包的类别,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标包中的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标包1:2年预算为150万元,人民币。
标包序号 |
招标内容 |
酒店标准 |
单价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1:大兴机场中转、航延B类酒店(北京地区) |
住宿 |
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 |
450元/间/天 |
3000 |
1500000 |
5家 |
早餐/夜宵 |
20元/人/餐 |
1800 |
||||
午餐/晚餐 |
35 元/人/餐 |
1520 |
||||
车辆服务 |
20 元/人/单程 |
3040 |
||||
注:此包仅限北京市B类酒店,服务地点详见项目简介1.6。 |
标包2:2年预算为100万元,人民币。
标包序号 |
招标内容 |
酒店标准 |
单价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2:大兴机场中转、航延A类酒店(河北地区) |
住宿 |
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的酒店 |
310 元/间/天 |
2800 |
1000000 |
2家 |
早餐/夜宵 |
15 元/人/餐 |
1680 |
||||
午餐/晚餐 |
30 元/人/餐 |
1680 |
||||
车辆服务 |
20 元/人/单程 |
2820 |
||||
注:此包仅限河北省廊坊市A类酒店,服务地点详见项目简介1.6。 |
标包3:2年预算为50万元,人民币。
标包序号 |
招标内容 |
酒店标准 |
单价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3:大兴机场中转、航延C类酒店(河北地区) |
住宿 |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 |
240元/间/天 |
1800 |
500000 |
2家 |
早餐/夜宵 |
15 元/人/餐 |
800 |
||||
午餐/晚餐 |
30 元/人/餐 |
800 |
||||
车辆服务 |
20 元/人/单程 |
1600 |
||||
注:此包仅限河北省廊坊市C类酒店,服务地点详见项目简介1.6。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住宿、餐食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食本身费用、过程中的服务费用、城建费、人工费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车辆交通服务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从大兴国际机场往返酒店的车辆使用费、人工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大兴机场中转、航延酒店服务 |
标包1:北京市;标包2-3:河北省廊坊市。 原则上住宿及餐食服务地点为投标人酒店;车辆交通服务服务地点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与投标人酒店间的往返路程,其他服务地点以招标人的实际指定为准。 |
2年合同期内,全年全天随时提供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航班情况的实际需求为准。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具有①《卫生许可证》、②《特种行业许可证》、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9 投标人酒店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注意:1.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
2.10 投标人须符合所参与标包对酒店星钻级的相关要求:标包1投标人须是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标包2投标人须是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的酒店;标包3投标人须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注意: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携程评钻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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