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代配临方加工配送到家服务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未达到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财采购【2020】25号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相关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代配临方加工配送到家服务 |
1项 |
9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统一折扣率),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00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