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乡市金洲新城-华强路(规划三路-金林西路)建设项目沥青劳务分包任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8 沥青   规划   劳务  
一、项目名称:宁乡市金洲新城-华强路(规划三路-金林西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金洲新城-华强路(规划三路-金林西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4.1.1、工程名称:宁乡市金洲新城-华强路(规划三路-金林西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4.1.2、工程地点:宁乡市金洲新城曾家河片区以东,起点南接规划三路,终点北至金林西路。 

4.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353Km,路幅宽40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沥青砼路面。

4.2、招标范围: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金洲新城-华强路(规划三路-金林西路)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沥青劳务工程;具体参考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包含的工作内容,最终范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有)等证件资料齐全且企业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章);

③增值一般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无,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④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3、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4)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 日 09:0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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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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