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拟建设面积约5000亩,主要涉及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措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4)434号),项目统一代码:2411-340523-04-01-416627。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3166463.01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4.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业绩要求:无。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技术条款、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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