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某部教室隔音墙工程
1.2项目编号:2024-
1.3项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
1.4工期: 7个日历天
1.5最高限价: 84949元
1.6采购需求:主要建设轻钢龙骨隔墙、安装隔音板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报价截至前6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4.1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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