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需现场实际踏勘后进行报名)。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市政污泥运输服务
2.2 采购编号:M41
2.3 项目概况: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年平均污泥产量约20吨/日,污泥含水率约为60%。
2.4 项目地点: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草原东路11888号(洮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院内)
2.5采购范围:污泥产生单位为镇赉县污水处理厂。年平均污泥产量约20吨/日,本次年度采购暂定污泥总运输量约为6000吨。响应人负责厂内厂外装卸车,响应人自备车辆在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装运好污泥后,从镇赉县污水处理厂运输到采购人(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草原东路11888号))厂区内指定的污泥卸料点垃圾库或污泥接料斗),单边路程约70公里。每天运输污泥量由响应人根据项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响应人根据采购人通知保障每天运送污泥量符合采购方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市政污泥运输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
2. 8其它要求:运输及装卸车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 响应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相关运输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3.5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 12月5日17:00时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