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PVC管、混凝土垫块、垫木、橡胶制品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混凝土   橡胶制品   桥梁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1.1项目概况:

中 铁十一局集团 第七工程有限 公司是世界 500强、整体上市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辖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身为2012年注册成立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0 年注册 江苏无锡 , 更名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 铁恒实业 有限公司 , 202 4 年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 第七工程 有限公司。经过持续的业务拓展, 第七工程有限 公司 已发展成为集物资贸易 、 建筑施工、 混凝土预制 、 仓储物流 、 新兴产业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建筑综合企业 ,下辖 西安装配式建筑分公司、物流分公司 2 个产业分公司,进出口、西安、济南、重庆、华中、广州 6个物资贸易分公司,设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 4 个区域经营事业部及市政工程事业部,注册资本金额 2亿元,资产总额 25 . 26 亿元。

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前身是八〇部材料总厂,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 1954年为修建鹰厦铁路而组建,1984年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改称为铁道部工程指挥部鹰潭材料总厂,2001年划转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2003年改制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鹰潭战备材料总厂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桥梁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建筑施工、混凝土产品预制、工业产品制造、新兴产业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建筑综合企业 , 下辖鹰潭基地 1个,抚州工业、西南建筑新材料2个产业分公司,轨道、长垣、混凝土、安装工程4个专业分公司,设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4个区域经营事业部及市政工程事业部,代管华南建设(广州)建材公司、四川蓉铁绿色新材料公司2个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资产总额29.32亿元。

1.2 采购 范围:

PVC管、混凝土垫块、垫木、橡胶制品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 所属单位 实际需求为准。

1.3 框架协议有效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PVC01包件(PVC管)

2. 1 .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 2.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

2.1.3. 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 202 3 年、 202 4 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1. 4 .财务能力:

( 1)供应商须提供近 两 年( 202 3 年、 202 4 年)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 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2)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万 元人民币。

2.1. 5 .供货业绩: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 2份近 两 年( 202 3 年 1月 至今)在工程建设项目 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单个业绩不得低于 20万元 。

2.1. 6. 履约信用 :

供应商近两年( 202 3 年 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1. 7. 其他要求:

(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2.2.DK01包件(混凝土垫块)

2. 2 .1.营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2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年产不 低于 1000 万 个 的生产能力 ,拥有投标 物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2 .3.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一年之内有效的抽样报告,抽样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和耐久性,其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等同于梁体混凝的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 2 . 4 .财务能力: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5 00万元人民币。

2. 2 . 5 .供货业绩: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业绩不得低于20万元。

2. 2 . 6. 履约信用:

供 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 2 . 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2.3.DM01包件(垫木)

2. 3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3 .2.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 3 .3.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 3 . 4 .财务能力: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注册资本不低于 2 00万元人民币。

2. 3 . 5 .供货业绩: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近 两 年(202 3 年 1月 至今)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3 . 6. 履约信用:

供 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 3 . 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接受 供应商 参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2.4.XJZP01包件(橡胶制品)

2. 4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4 .2.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 4 .3.质量保证能力: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 4 . 4 .财务能力: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注册资本不低于 5 00万元人民币。

2. 4 . 5 .供货业绩: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近 两 年(202 3 年 1月 至今)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4 . 6. 履约信用:

供 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 4 . 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 .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 02 4 年 11 月 27 日至 2 02 4 年 12 月 03 日,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03 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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